5月7日,市交通执法局对“滴滴出行”平台公司开出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我市去年7月出台了《珠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并要求各网约车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同时确保车辆及人员均应取得相应经营资质方能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目前,神州、首汽、易到、斑马快跑、AA 租车、约我出行、万顺叫车等共7家网约车平台在我市办理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而“滴滴出行”作为行业领头羊,却迟迟未办理经营许可,擅自在我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滴滴出行的违法经营行为,让一些不合规的人员和车辆充斥网约车市场,从而导致部分积极从事网约车服务的人员无法取得从业资格及车辆的营运证件,更给群众出行留下安全隐患,严重扰乱了我市网约车运输市场秩序。 对此,市交通运输局多次约谈“滴滴出行”珠三角区域负责人,要求其尽快办理经营许可、制订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清理计划并抓紧落实。但“滴滴出行”置若罔闻,至4月份我局与其珠三角区域负责人约谈时,该公司仍未有明确的办理许可及清理车辆计划。截至目前,“滴滴出行”仍未办理相关手续及证件。
鉴于“滴滴出行”的违法情节及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5月7日,市交通执法局在前期缜密调查的基础上,针对“滴滴出行”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出了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接下来,市交通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网约车平台的违法行为,确保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坚决维护我市运输市场的良好秩序,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