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运从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为圆满完成春运任务,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根据《广东省道路水路春运工作规范》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全省春运工作的通知》(粤交运〔2018〕10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交运〔2018〕17号)以及全市春运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安全、畅通、舒适”为总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春运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公、水、空、铁多种客运方式的衔接疏运作用,切实做好2018年春运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春运任务,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成伟
副组长:罗锡强、黄亚东、王勇、刘文昌、曲向华、魏永民、黄建平、张浩然、王琢、刘伟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斗门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
职 责:负责全市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城乡公交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和检查,贯彻落实春运政策、法规和便民措施,圆满完成春运工作任务。
(二)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春运办”)。成员单位由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斗门区交通运输局组成。局春运办与设在我局的市春运办合署办公,承担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的具体性工作。联系电话:2266081、2512118,传真:2265132;邮箱:zhscybgs@163.com;春运值班电话:2262767(24小时)、2263532(下班后),值班传真:2263533;春运期间受理投诉、咨询电话:12328。
主 任:许强
副主任:廖映锋、林政学、冯雪玲、甘丛石、刘煜、陈文彬、张柏林、陈明东、余英姿、刘万明、曾黎雯、缪前明、陈光平
成 员:李莉、林燕燕、闫攀宇、陈兆华、申旺、曾开、李沛阳、周云、唐宏良、蒋仕亮、谷裕、蒋训龙、曾国科、马海英、吴福仪、彭志忠、卓晓燕、邝艳芬、王国超
职 责:
1.承担市春运办负责的有关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春运政策和要求,编制春运工作方案和春运应急保障预案,动员和部署相关工作;
3.统筹检查和协调我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
4.统筹督促和协调各类春运检查;
5.协调市直各有关部门、其他地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
6.负责春运材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各阶段小结,组织开展春运工作总结,推进表彰先进;
7.整理汇总各部门联系方式,印制春运工作联系表;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协调处理春运的其他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局办公室
1.负责春运文件资料的审稿、修订、打印,协助做好春运会务工作,落实局机关春运值班及后勤保障;
2.负责协调春运期间行业维稳情况收集与上报;
3.组织协调处理春运信访、投诉有关事项;
4.配合局春运办做好上级领导检查春运工作的接待安排;
5.协助局春运办拟定春运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联系协调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交通运输系统春运政策措施、工作情况和好人好事;负责对局道路运输科汇总上报的春运动态信息的审核把关;
6.按上级有关要求协调春运期间的宣传稿件在新闻媒体上报道。
(二)局道路运输科
1.统筹各单位、各部门共同做好春运工作;
2.统筹各单位、各部门向上级汇报我市春运工作准备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3.牵头部署全市道路运输方面的春运工作;
4.协调公安交警、物价等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及协作机制,协调解决春运过程中跨部门的问题;
5.督促各相关单位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组织落实春运应急运力;
6.组织召开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动员和总结大会;
7.按照省和市的要求,汇总上报我市春运动态信息、节前总结、黄金周情况及春运总结等相关材料;
8.组织印制各类道路运输春运牌证。
(三)局安全监督科
1.负责制定春运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2.负责部署春运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督促指导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做好春运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上级、市安委办等有关部门开展春运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相关工作;
3.负责统筹协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交通运输行业春运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统筹协调本行业春运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和安全生产与应急工作及情况报送;
4.负责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及事故的统计上报。
(四)局航运科
1.牵头部署全市水上运输春运工作;
2.负责水上运输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服务质量事件的处理;
3.统筹水上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4.及时掌握和上报水上运输春运动态。
(五)局轨道交通管理科
1.牵头部署属我市事权的铁路运输春运工作,协调铁路部门做好其它铁路运输春运工作;
2.负责属我市事权的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服务质量事件的处理;
3.统筹属我市事权的铁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4.及时掌握和上报铁路运输春运动态。
(六)局民航办
1.牵头部署属我市事权的民航运输春运工作,协调民航部门做好其它民航运输春运工作;
2.负责属我市事权的民航运输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服务质量事件的处理;
3.统筹属我市事权的民航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4.及时掌握和上报民航运输春运动态。
(七)局公交科
1.牵头部署城市公交、出租车春运工作
2.负责城市公交、出租车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3.统筹协调城市公交的运输保障和应急保障,重点做好城市客运与城轨、民航的运输接驳工作,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4.及时掌握上报城市公交、出租车春运动态;
(八)局人事监察科
负责检查指导春运期间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文明、优质服务宣传教育和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实现优质服务等情况,营造温馨祥和文明春运氛围。
(九)局政策法规科
提供交通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支持,监督检查春运期间交通行政执法情况,负责相关政策法规的解析,协调处理交通行政执法纠纷,促进春运和谐稳定。
(十)局建设管理科、市交通运输安全事务中心、市交通质检站
局建设管理科统筹督促协调市公路、桥梁、隧道管理部门和业主单位,加强春运期间公路、桥梁、隧道的管理,确保安全畅通;加强在建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市交通运输安全事务中心按照局春运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十一)局行政审批科
负责春运期间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行政审批事宜,负责春运期间审批政策、运输资质等方面询问的回答和解释。
(十二)局智慧交通科
根据春运期间城市道路状况,拟定城市交通组织、管理和改善方案。
(十三)局港务管理科、港口安全科
负责强化全市港口电煤运输保障联络机制,保障港口集疏运顺畅;做好春运港口相关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处置工作;配合做好春运信息发布、宣传和投诉处理工作。
(十四)市交通执法局
1.负责督促和协调各公路收费站管理单位在春运期间要增加人力物力投入,开足通道,保持免费通道和不停车收费通道畅通,并加强现场疏导,努力缩短收费时间,提高收费站通行能力。
2.制定春运交通执法工作方案,并按我市道路春运应急运输保障的有关要求做好卸载转运等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运输市场整治,打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春运市场良好秩序,重点整治区域是口岸、大学园区、城轨站及客流集中区域;
4.负责春运期间交通执法监督检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5.负责违法违章车辆(船舶)的卸载转运以及本市干线公路、高速公路、航道防堵保畅的组织与协调;
6.协助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春运联合执法行动;
7.负责春运期间交通运输违法违章查处情况综合上报和举报投诉的协调处理工作。
(十五)市大桥办
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春运期间港珠澳大桥施工安全等工作。
(十五)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水上运输管理处)、斗门交通运输局
1.制定所辖道路、水路运输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2.负责春运期间本辖区客源、流量、流向和运力调查,及时掌握春运工作情况;
3.做好本辖区春运道路、水路运力保障和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交通运输行业春运安全应急演练;
4.负责辖区内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按职责指导督促运输企业、客运站、危运停车场等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5.督促企业加强站场和车辆(船舶)的管理,严格执行春运运价政策和客运站收费规定,贯彻落实春运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站场防疫禽流感等流行性疾病工作,维护客运站良好秩序;
6.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卸载转运;
7.及时向局春运办汇报重要情况及相关信息。
(十六)市交通规划与信息中心
1.保障春运期间GPS监控平台正常运行,加强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和运输企业GPS终端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2.及时向局春运办及机关科室、运管部门、运输企业通报营运车辆GPS使用管理及违章情况;
3.发挥信息发送作用,及时向营运驾驶员传递交通部门有关春运工作政策和要求;
4.协助执法部门收集和受理旅客的咨询及投诉。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将其作为本单位、本部门近期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各单位、各部门务必做到全员动员,明确本单位、本部门各责任人的分工,准确把握春运新形势,积极主动开展春运工作,除要深入贯彻我局春运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外,还要落实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宜,圆满完成春运任务。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及我局春运工作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春运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应急保障、市场整治、节日值班、信息报送等各项制度,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确保春运工作指挥有力,科学决策,协调顺畅,运转高效。
(三)局春运办要主动发挥组织指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贯彻上级指示,加强与省春运办、省交通运输厅、市直各相关部门沟通,及时掌握春运动态,处置突发事件。
(四)局春运办各成员单位要在局春运办的统一指挥下,落实相关工作职责,及时报告工作动态。局春运办各成员及工作人员要保持24 小时联系畅通,应急情况下能及时到岗到位。
(五)各单位、各部门应按时将春运动态及工作总结报局春运办,保证有关政策和信息传递顺畅。
2018年春运从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为圆满完成春运任务,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根据《广东省道路水路春运工作规范》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全省春运工作的通知》(粤交运〔2018〕10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交运〔2018〕17号)以及全市春运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安全、畅通、舒适”为总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春运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公、水、空、铁多种客运方式的衔接疏运作用,切实做好2018年春运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春运任务,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成伟
副组长:罗锡强、黄亚东、王勇、刘文昌、曲向华、魏永民、黄建平、张浩然、王琢、刘伟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斗门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
职 责:负责全市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城乡公交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和检查,贯彻落实春运政策、法规和便民措施,圆满完成春运工作任务。
(二)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春运办”)。成员单位由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斗门区交通运输局组成。局春运办与设在我局的市春运办合署办公,承担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的具体性工作。联系电话:2266081、2512118,传真:2265132;邮箱:zhscybgs@163.com;春运值班电话:2262767(24小时)、2263532(下班后),值班传真:2263533;春运期间受理投诉、咨询电话:12328。
主 任:许强
副主任:廖映锋、林政学、冯雪玲、甘丛石、刘煜、陈文彬、张柏林、陈明东、余英姿、刘万明、曾黎雯、缪前明、陈光平
成 员:李莉、林燕燕、闫攀宇、陈兆华、申旺、曾开、李沛阳、周云、唐宏良、蒋仕亮、谷裕、蒋训龙、曾国科、马海英、吴福仪、彭志忠、卓晓燕、邝艳芬、王国超
职 责:
1.承担市春运办负责的有关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春运政策和要求,编制春运工作方案和春运应急保障预案,动员和部署相关工作;
3.统筹检查和协调我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
4.统筹督促和协调各类春运检查;
5.协调市直各有关部门、其他地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
6.负责春运材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各阶段小结,组织开展春运工作总结,推进表彰先进;
7.整理汇总各部门联系方式,印制春运工作联系表;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协调处理春运的其他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局办公室
1.负责春运文件资料的审稿、修订、打印,协助做好春运会务工作,落实局机关春运值班及后勤保障;
2.负责协调春运期间行业维稳情况收集与上报;
3.组织协调处理春运信访、投诉有关事项;
4.配合局春运办做好上级领导检查春运工作的接待安排;
5.协助局春运办拟定春运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联系协调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交通运输系统春运政策措施、工作情况和好人好事;负责对局道路运输科汇总上报的春运动态信息的审核把关;
6.按上级有关要求协调春运期间的宣传稿件在新闻媒体上报道。
(二)局道路运输科
1.统筹各单位、各部门共同做好春运工作;
2.统筹各单位、各部门向上级汇报我市春运工作准备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3.牵头部署全市道路运输方面的春运工作;
4.协调公安交警、物价等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及协作机制,协调解决春运过程中跨部门的问题;
5.督促各相关单位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组织落实春运应急运力;
6.组织召开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动员和总结大会;
7.按照省和市的要求,汇总上报我市春运动态信息、节前总结、黄金周情况及春运总结等相关材料;
8.组织印制各类道路运输春运牌证。
(三)局安全监督科
1.负责制定春运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2.负责部署春运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督促指导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做好春运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上级、市安委办等有关部门开展春运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相关工作;
3.负责统筹协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交通运输行业春运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统筹协调本行业春运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和安全生产与应急工作及情况报送;
4.负责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及事故的统计上报。
(四)局航运科
1.牵头部署全市水上运输春运工作;
2.负责水上运输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服务质量事件的处理;
3.统筹水上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4.及时掌握和上报水上运输春运动态。
(五)局轨道交通管理科
1.牵头部署属我市事权的铁路运输春运工作,协调铁路部门做好其它铁路运输春运工作;
2.负责属我市事权的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服务质量事件的处理;
3.统筹属我市事权的铁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4.及时掌握和上报铁路运输春运动态。
(六)局民航办
1.牵头部署属我市事权的民航运输春运工作,协调民航部门做好其它民航运输春运工作;
2.负责属我市事权的民航运输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服务质量事件的处理;
3.统筹属我市事权的民航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4.及时掌握和上报民航运输春运动态。
(七)局公交科
1.牵头部署城市公交、出租车春运工作
2.负责城市公交、出租车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3.统筹协调城市公交的运输保障和应急保障,重点做好城市客运与城轨、民航的运输接驳工作,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4.及时掌握上报城市公交、出租车春运动态;
(八)局人事监察科
负责检查指导春运期间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文明、优质服务宣传教育和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实现优质服务等情况,营造温馨祥和文明春运氛围。
(九)局政策法规科
提供交通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支持,监督检查春运期间交通行政执法情况,负责相关政策法规的解析,协调处理交通行政执法纠纷,促进春运和谐稳定。
(十)局建设管理科、市交通运输安全事务中心、市交通质检站
局建设管理科统筹督促协调市公路、桥梁、隧道管理部门和业主单位,加强春运期间公路、桥梁、隧道的管理,确保安全畅通;加强在建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市交通运输安全事务中心按照局春运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十一)局行政审批科
负责春运期间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行政审批事宜,负责春运期间审批政策、运输资质等方面询问的回答和解释。
(十二)局智慧交通科
根据春运期间城市道路状况,拟定城市交通组织、管理和改善方案。
(十三)局港务管理科、港口安全科
负责强化全市港口电煤运输保障联络机制,保障港口集疏运顺畅;做好春运港口相关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处置工作;配合做好春运信息发布、宣传和投诉处理工作。
(十四)市交通执法局
1.负责督促和协调各公路收费站管理单位在春运期间要增加人力物力投入,开足通道,保持免费通道和不停车收费通道畅通,并加强现场疏导,努力缩短收费时间,提高收费站通行能力。
2.制定春运交通执法工作方案,并按我市道路春运应急运输保障的有关要求做好卸载转运等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运输市场整治,打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春运市场良好秩序,重点整治区域是口岸、大学园区、城轨站及客流集中区域;
4.负责春运期间交通执法监督检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5.负责违法违章车辆(船舶)的卸载转运以及本市干线公路、高速公路、航道防堵保畅的组织与协调;
6.协助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春运联合执法行动;
7.负责春运期间交通运输违法违章查处情况综合上报和举报投诉的协调处理工作。
(十五)市大桥办
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春运期间港珠澳大桥施工安全等工作。
(十五)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水上运输管理处)、斗门交通运输局
1.制定所辖道路、水路运输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2.负责春运期间本辖区客源、流量、流向和运力调查,及时掌握春运工作情况;
3.做好本辖区春运道路、水路运力保障和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交通运输行业春运安全应急演练;
4.负责辖区内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按职责指导督促运输企业、客运站、危运停车场等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5.督促企业加强站场和车辆(船舶)的管理,严格执行春运运价政策和客运站收费规定,贯彻落实春运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站场防疫禽流感等流行性疾病工作,维护客运站良好秩序;
6.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卸载转运;
7.及时向局春运办汇报重要情况及相关信息。
(十六)市交通规划与信息中心
1.保障春运期间GPS监控平台正常运行,加强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和运输企业GPS终端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2.及时向局春运办及机关科室、运管部门、运输企业通报营运车辆GPS使用管理及违章情况;
3.发挥信息发送作用,及时向营运驾驶员传递交通部门有关春运工作政策和要求;
4.协助执法部门收集和受理旅客的咨询及投诉。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将其作为本单位、本部门近期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各单位、各部门务必做到全员动员,明确本单位、本部门各责任人的分工,准确把握春运新形势,积极主动开展春运工作,除要深入贯彻我局春运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外,还要落实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宜,圆满完成春运任务。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及我局春运工作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春运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应急保障、市场整治、节日值班、信息报送等各项制度,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确保春运工作指挥有力,科学决策,协调顺畅,运转高效。
(三)局春运办要主动发挥组织指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贯彻上级指示,加强与省春运办、省交通运输厅、市直各相关部门沟通,及时掌握春运动态,处置突发事件。
(四)局春运办各成员单位要在局春运办的统一指挥下,落实相关工作职责,及时报告工作动态。局春运办各成员及工作人员要保持24 小时联系畅通,应急情况下能及时到岗到位。
(五)各单位、各部门应按时将春运动态及工作总结报局春运办,保证有关政策和信息传递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