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级交通、公路、水路管理部门,各水、陆运输企业:
2013年春运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6日结束,共计40天。预计2013年春运我市公路、水路、民航旅客发送量达930万人次,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为认真做好2013年我市春运工作,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和群众生产生活重点物资运输保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是交通运输行业每年开局的第一件大事,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广泛。做好春运工作,是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加强社会管理,落实公共服务职能的具体体现,是对交通主管部门执政能力、运输企业服务水平的综合检验。为此,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按照“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原则,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完善值班制度,强化应急保障,全力做好春运工作,确保让人民群众平安回家、开心过年。
为加强2013年全市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领导,我局制定了《365bet.com官方网站2013年春运工作方案》,成立了以黄文忠局长、管恩红书记为组长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道路、水路、民航、轨道交通(属本市事权)春运工作的统筹指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公室设在局运输管理科,联系电话:2512118、2265132(传真);春运值班电话:2266883(白天)、2263532(下班后);春运受理投诉、咨询电话:2261133(24小时);春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见附件)。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各运输企业要根据春运工作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各相关部门参加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春运工作一线,全面了解掌握春运工作情况,加强对春运运输组织、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的检查、指导、监督力度。认真落实24小时春运值班制度和领导亲自带班制度,督查督办重大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处理春运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确保春运工作指挥有力,科学决策,协调顺畅,运作高效,实现安全、畅顺、有序、高效、优质春运工作目标。
各单位春运领导机构成员、统计员、春运值班安排、联系电话(包括24小时值班、投诉电话),于1月20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联系人:曾新东。联系电话:2265811传真:2265132。
二、加强安全管理,实现平安春运
“平安春运”是今年春运的主题,春运安全关系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及家庭幸福快乐,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各级交通部门、各运输企业一定要将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一)贯彻新规,强化管理
为加强旅客运输安全管理,去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最近,交通运输部修订颁布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8号),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包车客运管理的通知》(交运发〔2012〕738号)、《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和出站检查工作规范》(交运发〔2012〕762号)、《关于开展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2〕784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道路客运安全告知》视频和《道路客运驾驶员安全告知培训示范片的通知》(厅运字〔2012〕318号)等文件。各级交通部门、各运输企业要结合春运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上述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保障春运安全有序运行。
(二)落实责任,措施到位
一是各运输企业要加强春运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规范(试行)》(交运发〔2012〕33号)要求,春运前要对所属车辆、船舶、客运站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船舶一律不准参加春运。
二是要严格从业人员资格审查,不符合从业资格的人员或近期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及严重服务质量事故的驾驶员一律不准参加春运。
三是班车客运和包车客运企业,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开展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包车客运管理的通知》要求,单程在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的客运班车和客运包车,必须配置2名以上驾驶员,驾驶员24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时速不超过白天的80%。经营长途班线(跨省班线800公里以上)的企业,要严格执行(包括客运包车)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实行接驳运输。同时,向旅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理解支持和配合。要健全完善长途班车司机中途强制休息制度,指派专人进驻长途班车途中主要休息点(服务区),做好班车休息点的有关事宜的协调与管理工作,使驾驶员能得到应有的休息,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杜绝疲劳驾驶。
四是要加强车辆动态监控。各客运企业要配备专门人员(或指定专人),利用车辆监控系统对客车运营过程进行全天候监控,及时发现纠正驾驶员违章驾驶的行为,并将天气、路况等相关信息及时向驾驶员通报。
五是要加强源头管理。各汽车客运站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刚刚制定出台的《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和出站检查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落实车辆出站检查制度。要根据客运站发车班次规模和客流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出站检查工作人员,加强出站检查工作人员培训,完善出站检查内容和程序,提高出站检查工作效率;要建立完善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制度,按要求配备例检人员和例检设备,规范安全例检工作流程,提高客车安全检查工作质量,防止“带病”客车上路;要严格执行危险品查堵登记制度,配备必要的检查设备和检查人员,规范检查流程,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进站上车(船)。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认真做好防火、防爆工作,维护站场(港口)秩序,消除站(港)内安全隐患。
六是要进一步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要全面推广《道路客运安全告知》视频的播放使用,确保在2013年春运前在所有卧铺客车、省际班线客车和省际客运包车按规定向乘客播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视频。
七是要进一步规范驾驶员安全告知内容,以《道路客运驾驶员安全告知培训示范片》内容为范本,培训并要求驾驶员在乘客上车后发车前实施标准规范的安全告知和安全驾驶承诺。
八是要高度重视严寒多雪等恶劣天气的运输安全管理。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冬明春气温变化幅度较大,有可能出现区域性和阶段性低温冰冻天气。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特别是雨雾、低温、冰冻气象条件下,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着力提高驾驶员应对复杂气象条件下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客运站要及时了解公路通行和气候变化情况,针对运输线路通行状况和气候情况,建立发车前安全提醒制度。
(三)强化行业管理,实现安全有序
一是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春运安全的督促检查,强化源头管理。在春运前要对本辖区内的客运企业、客运站、码头、乡镇渡口、车船、公路、航道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整改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春运。对2012年发生重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实行重点监控,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要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各单位要加强春运期间“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市交通信息中心要确保GPS监控平台正常运行,对运输车辆GPS是否完好、坐席监控是否到位、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处理问题是否及时高效等情况进行通报。辖区运管部门对通报中暴露的问题,应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或按规定进行处罚,并跟踪整改情况。
三是要加强水路运输安全管理。各级交通水上运输管理部门要协同海事、安监等部门,加强对船舶、乡镇渡口、渡船等的安全监管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营运条件的船舶和渡口,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责令其退出营运或停止渡运;对没有配备夜航设备的高速客轮,严禁夜航;节日期间,港口码头严禁一类危险品装卸作业;严禁超载、滥载,严禁在恶劣水况和气象条件下从事渡运,确保乡镇渡运安全。
四是要保障道路、航道畅通。市公路、航道、路桥管理门要做好公路航道的养护和施工管理工作,节前要对全市公路、航道的标志、标线以及危桥和危险路段进行检查,对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春运期间,高速公路和国道主干线要停止施工,清理路障,清晰设置道路安全标识,确保春运期间国、省道干线公路和干线航道的安全畅通。春运期间,市公路部门要将道路状况及时向社会公告,并提供可选择绕行的线路信息。市路桥管理处要根据国家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小汽车免收通行费的政策调整,研究制定春运期间收费站管理办法与措施。客流高峰期要增加人手,开足通道,采用复式收费等办法,缩短收费时间,提高收费站通行能力。
(四)加强行业维稳工作。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从讲政治高度重视和加强行业维稳工作。要加大行业动态信息监管,深入春运第一线,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消除不稳定隐患。
三、做好应急准备,提高应急能力
(一)健全应急机制。各单位要根据今年春运工作特点和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建立准备充分、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的应急机制,有计划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二)做好应急准备。各运输企业要根据上级赋予的应急任务和相关要求,储备相应的应急运力,一旦启动预案,无条件服从省、市下达的应急任务。一是落实省交通运输厅赋予我市支援对口城市任务的应急运力,做到五落实(交通部门负责人、企业负责人、车辆、驾驶员、通讯联系电话),并做好应急准备(应急组织:带队领导、技术骨干;随行物资器材:防寒、防滑、防饥、防病等;通讯联络:卫星定位、车载导航、手机电话等),以确保应急任务圆满完成。二是协调公安部门要按照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公安厅关于道路旅客卸载转运管理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旅客卸载转运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做好旅客卸载转运工作。对查扣的超载客运车辆,要组织运力将旅客就近运送至三级以上客运站。相关客运站要优先为转运旅客提供就近班线的售票和服务工作。
(三)提高应急能力。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监控,及时掌握春运动态,发生突发事件,按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并应沉着应对,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
四、坚持以人为本,提升服务质量
(一)优化运输组织,满足交通需求
各运输企业要根据今年春运特点,制定科学周密的运输组织方案,班车(包车)客运企业要重点做好节前农民工返乡疏运组织工作。要加强春运客票预售管理,预售客票时应充分考虑天气、道路和运输组织等诸多因素对班次安排的影响,有一定机动运力作为保障;城市公交、出租车和市内客运专线经营企业,要全力以赴,精心组织,主动做好机场、港口、码头、广珠城轨站等客运枢纽以及旅游景点、大型活动场所的衔接疏运工作,努力实现旅客零距离换乘,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出行需要;水路客运企业重点做好节前农民工返乡下岛和节日期间澳门环岛游及海岛游航运工作。
(二)落实便民措施,实现优质服务
一是各客运企业要开展以“平安春运”为主题的“春运安全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增强全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服务意识。要推行优质服务质量承诺制,公布优质服务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和谐、健康、快乐春运氛围。
二是各客运站要按照“三优三化”要求,保证站容站貌和车容车貌的整洁。要实行值班站长带班制度,设立咨询服务台,为旅客提供医疗卫生、交通安全常识宣传、交通信息查询等方面的服务。要努力提高车船的始发正点率,延误发班要通过多种方式耐心向旅客做好解释、疏导工作,一旦发生旅客滞留,除尽快组织抽调应急运力疏运外,必须开放候车(船)室,安排人员值班,并提供取暖、饮食和休息场所等服务。
三是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要实行联网售票,为旅客提供及时准确客运信息查询服务和网上定(购)票;春运期间,要增设售票窗口和网点,组织上门售票,延长预售客票时间,开展自助售票、异地代售、往返联票业务,为旅客购票和出行提供方便。
四是做好全省道路运输服务一号通 “96990” 的宣传推广使用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道路运输服务信息咨询、投诉、车辆维修救援和道路运输相关政策查询等方面的电话服务。
五是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客运站要严格执行春运运价政策,公示基准价及上下浮动范围或上限价格及当天执行运价标准,并做好运价构成与与执行相关政策咨询解释工作。
五、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春运良好秩序
交通执法部门要加大春运执法力度,开展运输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保护广大旅客和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春运良好秩序。
一是规范运输经营行为。要加大对客运站、客运码头、配客点等地的监督、巡查力度,依法查处站外揽客、倒客、甩客和包车违规开行班车及客运站接纳不符合要求车辆进站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要结合“三打两建”活动,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合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黑票点、拉客、宰客、欺行霸市等严重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非法活动。
三是要加强运价监管。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春运运价政策,配合物价部门严厉查处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
四是规范执法行为。春运期间,交通执法要确立以保安全、保畅通、保疏运为目标,认真贯彻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一般违章行为,依法纠正,登记备案,教育放行,除无牌无证、报废车载客等危及安全和严重违法违章行为外,一律不得扣留车辆。要加强执法培训教育,统一执法尺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纪律,坚持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公路“三乱”或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五是认真处理旅客投诉。各交通管理部门、运输企业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受理群众咨询与投诉,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限期办结,及时有效纠正制止违法违章行为,改善服务质量,维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六是要督促检查客运企业落实营运车辆安全告知、安全例检、报班、三品检查、GPS监管平台值班监控等制度。凡未按要求张贴安全告知和播放安全告知视频的车辆,交通执法机构和运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整改,登记备案,并报局春运办。
七是水上交通执法部门要积极配合海事部门,严厉查处“三无”船舶,共同维护好运输市场秩序,为春运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八是春运期间,由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每10天向省厅报送《道路运政执法统计报表》《卸客转运汇总表》《收缴春运证汇总表》,上报时间为每10天结束后次日上午12 时前。发生重大执法事件要及时核实上报。
六、加强协作配合,圆满完成春运任务
春运工作是开年交通部门工作重中之重,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保运输、保安全、保畅通、保稳定、促和谐的高度,树立全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为圆满完成春运任务而努力工作。
同时,要加强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一是开行省汽车站、广州市汽车站的班车,要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广州地区部分铁路旅客在琶洲展馆异地候乘运输组织工作的通知》(粤交运函〔2011〕2660号)要求,配合广州市做好春运期间旅客换乘转运工作;二是要密切配合公安部门认真做好安保反恐工作,保障交通行业重点目标、重要设施、交通枢纽、公共交通工具安全;三要加强与交警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了解道路交通管制信息,为运输企业的调度运营提供参考。同时,做好旅客分流卸载转运工作;四是加强与经贸部门沟通联系,确保春运期间城市公共交通及其他营运车辆的油料保障:五是要与驻珠海铁路售票网点、广珠城轨相关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加强沟通协调,了解掌握公铁衔接及春运有关情况;六是加强气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春运期间气象情况和趋势,为保障运输安全和应急运输提供信息保障。
七、认真做好宣传、统计、信息报送等工作
(一)加强春运宣传。交通运输部门在春运中的地位、作用非常突出,既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新闻媒体报道的重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和印发乘车船须知等方式,及时发布春运相关信息,提供春运动态情况。对春运工作中被曝光的客观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研究,妥善解决,以公众舆论推动春运工作质量的提高。
(二)及时报送信息。各客运企业按照春运工作规范和信息报送的要求,指定专人(统计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向辖区运管部门、市水上运输管理处上报《珠海市公路春节旅客发送量情况表》、《珠海市水路春运客运量情况统计表》、公路、水路运输企业的统计口径按《春运规范》要求填报(报表格式请查看365bet.com官方网站网站www.yifapaper.com/表格下载/ 统计报表)。公路春运统计由辖区运管部门汇总后报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水路春运统计由市水上运输管理处直接上报省厅;《珠海机场春运情况统计表》由珠海珠港机场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报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
交通执法部门、运政管理机构、各客运企业要及时掌握春运动态,收集归纳春运亮点工作信息,并指定专人(信息员)每10天向局春运办报送一次春运动态情况书面材料。信息员名单及其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于1月20日前报局春运办(联系人:熊帆,联系电话:2266883,传真:2263533,电子信箱:xiongyifan@zhuhai.gov.cn),春运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春运工作先进集体评比的条件和考核指标。
对春运期间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要及时报送,不得迟报、漏报,更不得隐瞒不报。对春运统计工作中出现迟报、漏报、不报的,要追究统计人员及其领导责任。
(三)做好工作总结。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各公路、水路、民航运输企业须在3月3日前将春运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
各客运企业申领使用的《春运证》在有效期满后3天内上缴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否则,不发放下一批《春运证》。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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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