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载货物超过保管期的怎么样处理? 答:各级交通部门可根据卸载货物的种类为卸载货物提供不超过3天的免费保管时间,并将货物有关保管事项书面告知当事人。卸载货物超过保管期限经通知仍不运走的,按规定变卖,扣除相关费用后,如有余额,通知当事人领取,逾期不领取的,按照有关规定上缴财政。